他们都爱叫她“克莱蒙小姐”,怎么也纠正不过来。
薄莉摸了摸她的头发,带着弗洛拉和索恩,驾车出门了。
她先去本地的报社,花钱刊登了一则招聘启事——108号花园别墅街,需要女仆两名,厨娘一名,男仆一名,马车夫一名,薪酬面议,诚信者优先。
然后,是物色演出场地。
薄莉并不打算在剧院或音乐厅演出——这两个地方租金太贵,她虽然有钱,但不想在租金上花费那么多。
谁说马戏团只能表演杂技和魔术,抑或是让畸形人站成一排供人观赏?
她真正的计划是打造一个鬼屋,但又不止鬼屋那么简单。
现代的鬼屋那么“卷”,也是一次性消费品,只能吸引外地的游客。
这里是十九世纪,虽然已经有火车,但大部分人不可能为了一个鬼屋,乘坐火车前来体验。
想要盈利,她还是得像其他剧团一样,去不同城市巡演。
所以,她不能像普通鬼屋一样,靠复杂的场景、大型机关达到吓人的效果,不然等她费劲巴拉地装修好,观众们已经跑得差不多了。
她必须简化道具和机关。
……刚好,她身边就有一位活板暗门大师。
薄莉忽然懂了,为什么马戏团经理和特里基·特里,都那么迫切地想要得到埃里克。
因为有埃里克在,一切问题都不是问题。
机关可以交给他。
魔术也可以交给他。
鬼屋的配乐、幕后伴奏……都可以交给他。
他是如此无所不能,可以实现她任何看似荒谬的构想。
唯一的难点是,如何说服他参与进来。
但这似乎也不是难点。
薄莉低头看了一眼脚上的鞋子。
不管是不是暧昧,他们之间的关系都变得有些……不一般。
他是一头不通人性的野兽。
她却可以让他停止追猎。
他是一个举世罕见的天才。
她却可以让他为己所用。
尽管跟他相处时仍然会有生命危险,但必须承认的是,驯化野兽的感觉真的太好了。
薄莉知道自己的想法很危险,可她控制不住。
要怪就怪埃里克,这双鞋子完全搅乱了她的思绪,几乎无法正常思考。
薄莉找了几家酒馆的老板,问他们是否愿意出租场地,给马戏团演出。